大约在1999年的时候,美国曾有媒体撰文谈到英国歌坛的低迷问题,作为一块试金石,美国市场最能验证英国歌星成功程度。别看很多英国歌星在本土甚至欧洲大陆折腾得很欢,可是一到美国后就被打回了原形。当年的不列颠流行乐在英国炒得热闹非凡,可是这些乐队进入美国后,除了像“绿洲”等少数乐队之外,其余乐队皆铩羽而归;罗比•威廉斯在英国都闹到天上去了,可是到了美国也就那么回事。美国佬嘲笑英国人太保守,就知道弄那几个简单的吉他和弦写一些不痛不痒的歌曲,也不看看美国都流行什么了。为了能在美国占有一席之地,“小红莓”、“污迹”这样的乐队不惜改变自己的风格来适应美国人的口味,结果两边不讨好。而从一开始便很美国化的英国乐队“灌木丛”则在美国混得很好,虽然他们在本国不太受待见,假如能在美国成功了,还在乎别的地方么?
美国媒体嘲笑英国人有一定的道理,别看都是说英语的国家,别看在大事小事上英美都爱穿一条裤子,可是英美两国的文化背景和传统差别很大。所以,能让两个国家同时接受的音乐,基本上就可以在全世界横行霸道了。
这些年英国流行音乐一直被美国压着,鲜有“闪亮登场”的人物出现。不过这种现状暂时可以划上一个句号了,一个31岁的女子改变了英国乐坛萎靡不振的状况,她就是蒂朵(Dido)。
蒂朵在9月30日出版了她的第二张专辑《流浪生活》(Life For Rent),结果头5天便在英国卖掉了25万张,这张专辑这几天刚刚在美国上市,前景一片光明。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蒂朵的首张专辑《无天使》(No Angel)一共卖掉1200万张,860万张是在美国市场上卖掉的,她已经有着很广泛的美国群众基础,这张制作水准不亚于前一张的专辑突破原来的纪录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为什么蒂朵在美国这么走红?这得从痞子埃米内姆(Eminem)说起,他有一回听到了蒂朵的歌曲《谢谢你》(Thank You),于是便在他的单曲《斯坦》(Stan)中用了一段《谢谢你》做采样,《斯坦》最后成了一首热门歌曲,埃米内姆也成了家喻户晓的受争议的人物,在埃米内姆的“提携”下,蒂朵不红才怪。埃米内姆干吗会采用蒂朵的歌曲呢?因为他很喜欢这个歌手,于是也传出一些什么绯闻来,急得蒂朵给媒体扔下一句“我可不是埃米内姆的婊子”。但不管怎么说,蒂朵的走红跟埃米内姆有直接关系。类似这样的歌坛“佳话”还有很多,比如常给重金属乐队制作唱片的罗伯特•约翰•兰格,有一次在电视上看到了加拿大歌手莎尼亚•退恩的演唱,便立刻被这位绝代佳人迷倒,于是千方百计寻找这位歌手的下落,最后给这位乡村歌手制作了一张热门唱片,退恩不仅走红,同时也变成了兰格的老婆。还有后来的“垃圾”(Garbage)乐队,这个乐队一开始没有主唱,也是一次无意中,他们在MTV上看到了爱尔兰的一支乐队的表演,被主唱谢利•曼森的形象所吸引,“这妞不错,要是做我们的主唱就好了”。于是一个电话便把曼森招到美国,曼森以为这几个男人想泡妞,她偏向虎山行,一不留神成了大明星。想必埃米内姆在看到蒂朵的时候心里也会说一句,“这妞不错”。看来,如果哪个歌手被某个音乐人心里念叨上一句“这妞不错”的话,估计离发迹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可话又说回来,不论是退恩、曼森还是蒂朵,要没点真本事,仅仅是个花瓶的话,这妞再好也没戏。蒂朵有个哥哥,是“背信弃义”(Faithless)乐队的成员,在蒂朵的第一张专辑上给了很大帮助,不管是否有埃米内姆的帮助,专辑《无天使》都能让蒂朵在歌坛立有一席之地。
如今的蒂朵已跨入巨星的行列,巨星就得有巨星的样子,新专辑有一首歌叫《白旗》(White Flag),英国歌迷为了表示对她的喜爱,都在门口插上一面白旗,幸好,专辑不是在战争期间出版。蒂朵去美国作宣传,飞机是专用的,据说飞机上的图案都是蒂朵自己设计的。不过,这位天使般的歌手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还是比较低调,面对1200万张的销售数字以及这次的销售记录,她显得很冷静:“我们能不能把注意力集中在做出更美妙的音乐而不是销量上。”“我只做那些我想做的音乐,这样我才快乐。”
以上文章内容选自《三联生活周刊》,详情请见《三联生活周刊》总260期
music/01.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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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Di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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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Web2.0

1、符合标准的基本页面,语义化的结构和内容,分离的表现形式;
此处争议由来已久,也不多说,首先,一切的一切,信息(一般看来包括文本、图片、音频、视频……)是最基本的,以及其所相关的元数据信息。
页面的标准化本身并非对纯粹技术的盲目追求,更重要的在于对语义理想孜孜不倦的追求,只有将表现形式予以剥离,才能将真正“有效”的数据独立出来,有利于机器的处理,有利于对信息的检索和获取。
进一步而言,内容和表现形式的分离,也体现了对部分弱势群体的关怀,比如使用纯文本浏览器(因为OS或者手机等原因),比如残障人士。
最后一个最次的原因,才是可以减轻设计人员的劳动量,同时划清程序人员和设计人员的界限,加强劳动分工,提高专业效率,等等更加技术型的考量。
因此,在对信息的处理中,首先使用语义化的结构页面将信息标记,然后使用样式构建各种各样的视觉形式。
在传统的网页中,因为语义的限制,页面主要是用来传达多媒体信息,也由此造就了网络媒体化的错觉,现在,语义华的结构和内容给与机器进一步切入的机会,使得机器有机会以自己的方式检索、处理和交互数据,这一转变,是促使网站转变为网络软件的第一步,也是最基本的一步。
2、B/S的动态交互,以Browser为出发点的Ajax异步交互;
有了结构化的文档(XHTML+DOM),Javascript才能对页面的元素像一个真正的程序那样加以控制;有了语义化的内容(XML),Javascript才能以程序的身份处理信息。这终于使我们可以构建足够强大的人机交互界面,而不再困扰与每一个交互都需要基于页面的提交和跳转,这是这个简单技术所带来的重要结果。
实际上作为既成事实上的平台,Browser可以做更多的事情,Java、Flash都可以支持非常丰富的应用,只是目前JS最为普及,功能益眼下的需求也基本适用。
3、具备社会属性的Tag,以及不适于此的Catalog;
Tag之所以如此重要,在我看来是因为它几乎可以视为整个网络软件目前最为核心的“网络化”(也可以称之为“社会性”,但是何必那么复杂地绕弯)的应用。
此题另外撰文说明,此处不议,说一点想法:其实Tag才是最为“社会化”的事物,而Catalog才是最为“个人化”的事物,Tag是特殊而不是个性,是碎片状的经验,是每个人的第一反应都差不多的常识,而Catalog才是个性而不是特殊,是面向个人最为使用的定制套子。
4、API开始的应用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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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点时间,换了个blog
换blog了,感觉还是依然,生活还是照旧。
呵呵,不过时常要blog一下了。
这样也挺好,不是么?









